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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早不晚,客人不多不少,只剩下两三张空桌子。两人挑了缩在墙角的一张小桌子落座。
酒吧本来就不大,不管他们坐在哪,歌手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正在小舞台上唱歌的是一个中年大叔,歌声很沧桑,长相更沧桑,自弹自唱,是这里普遍的风尚。
这是家民谣清吧,不算吵闹,两人只要挨得近点,尚能正常聊天。“看不出来啊,”天少揶揄他,“你也泡吧?”
“不泡。”向晨说,“这些靡靡之音,听得我脑壳疼。”
“我以为你就喜欢这种旅游风情呢。”天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我喜欢D市,”向晨笑了,“但不是喜欢它的这一面。”
“D市还有哪一面?”天少问。
“几句话很难说得清,”向晨说,“这是个得住下来慢慢了解的地方。”
“你可是个写文的,”天少不满地以手指敲敲桌面,“概括总结这种基本功还不会吗?来,先说说你为什么突然来D市。”
这个问题他可憋好几天了,总算找到了一个毫无违和感地将其抛出的机会。
“这事……很复杂。”向晨说。
“我们有一整晚的时间。请说出你的故事。”
“因为D市……自由吧。”向晨托着腮,终于酝酿出一个足够贴切的形容词,“在这里能见到各种不同的人和文化。这里的人不贴标签。”
“不贴标签?”天少一脸不信。世上能有这样的地方?
“嗯。”向晨点头。
在这座城市,一个人可以没上过大学。可以没有工作,可以没车没房,可以高龄未婚,可以没有孩子,可以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要是喜欢,还可以天天在山上住帐篷。总之,可以用任何一种方式生活……没有人会评判。
这是D市所特有的默契——谁都不要去评判谁。
“当年第一次来D市,我就有种……”向晨说到这里,顿住了。
一见钟情的感觉。
向晨想了想,换了个说法,“这里就像我的第二故乡。”
这里不仅是他的第二故乡,更是他想象中的江湖。自由,洒脱,不羁,随性,人们来了又走,因向往而来,因无奈而走。任何怪诞在这里都会成为寻常,任何传说在这里都是生活。这座城市的魔力在于它能将平凡的生活里那些最细枝末节的美感放大到极致,在于它过度张扬的情绪。不论激情抑或颓丧,在于它根植在灵魂里的诗意。诗意不属于这里的任一个群体,而是属于整座城市。
在这里的几年间,向晨认识了很多人,从事各行各业的人,从最普通的服务生,到D市最不缺的歌手、摄影师、画家、音乐人、导演、作家、诗人……这些人,就是江湖世界里那些千奇百怪的过客,也是他的江湖里一个个跃然纸上的角色。
如果说,家乡是他无法选择而一直想要逃脱的一个滞闷的牢笼,D市就是他于极度的幸运之下偶遇的梦想世界。这里包容了很多人,也包容了他,这里催生了仅属于他的江湖。
很多人奔着诗与远方的名号慕名前来,却往往失望而归,发现D市根本没有他们梦寐以求的诗与远方,也遇不到网络美文中承诺的那个更好的自己。向晨从未失望,他生活的D市就是自己想要的D市,没有喧嚣没有浮躁,在风和日丽中安安静静做自己的事。
他时常去那家小酒馆,不仅仅因为那里的简餐物美价廉,更因为他想坐在那里,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再幻丽的作品,也不可能全然凭空捏造。文学的美貌尽可以无拘无束、挥洒自如,可以架空,可以玄幻,可以穿越,可以重生。但所有好作品虚幻的外衣下,包裹着的无不是瓷实的骨架。
没有骨架支撑的文学,不过是一副保质期有限的鲜嫩皮囊,走不出几步便会颓然倒下,它腐烂之日的恶臭,将驱散所有曾经的追随者。
文学的灵魂,永远扎根于土地之上。伟大的作家也许能站在这生养自己的土地之上,超脱自己的躯壳,超脱时代的躯壳。即便戴着镣铐跳舞,他们也能凭着强劲有力的舞步跳出框架之外。
“来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