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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章 Chapt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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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琅一直记得那天下午,她刚满十六岁,才参观完公司的直属学院,整个人郁郁寡欢。
    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阶级”的存在。
    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阶级”两个字难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实也不懂这一词的具体意思,只是很讨厌那种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感觉。
    她还年轻,有梦想,有计划,有野心,不想那么快就被条框固定住。
    今天的参观,却明确地告诉她,她以后要么会变成给公司员工递枪的人,要么会变成他们枪口下的人。
    明琅很愤怒。
    她想跟同学倾诉心中的愤怒,同学却在兴奋地讨论公司学院里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们的父母赚一辈子的钱,也买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个手提包,却会为了争论哪个牌子的名气更大、设计更好而争得面红耳赤。
    那种模样,让明琅感到陌生又厌恶。
    回去的路上,天还未黑,霓虹灯已接连亮起。
    高楼大厦如同一棵摩天巨树,上面缠绕着花花绿绿的广告枝叶。
    这是一座繁华得几近怪异的城市——高大、宏伟、辉煌的建筑旁边,是黑黢黢的工业区和贫民区。
    明琅每次回家,都必须经过贫民区。
    可能她身上贫穷的气息太过明显,贫民区虽然犯罪率极高,她却一次也没有被打劫过。
    穷人和穷人,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兽,彼此并不熟悉,却可以精准嗅出谁是同类,谁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点讨厌这种感觉。
    她想当一个特别的人,生活却总把她推到人堆里去。
    现在回想起来,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烦恼。
    一点小事,都能让她怄气一整天。
    明琅回到家,正要掏门卡开门,却发现自己忘带门卡了。
    一时间,所有委屈情绪瞬间涌上心头。
    今天是她十六岁的生日,被拽到公司学院羞辱了一顿不说,还没办法进家门了。
    她委屈得想哭。
    更让她委屈的是,前天她跟爸妈说,生日想要一个公司芯片——很多同学都有,可以用来上网、聊天、导航、面对面视频电话,还可以下载课堂的全息录像,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反复观看。
    爸妈却拒绝了她这一请求,理由是小孩子装什么芯片。
    如果有芯片的话,她就不必被锁在门外了。
    明琅越想越委屈,蹲坐在门口,抱住双膝,红了眼眶。
    她发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个带血的牙印,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太痛了。她咬了一会儿,悻悻地松了口。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和轻微的谈话声。
    明琅心里又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来,没看清是谁,就大叫了一声:“——就不能进屋里去说吗?!”
    话音落下,谈话声立刻消失了
    。
    明琅却有些尴尬。
    不是因为这话不礼貌(),
    ⒔()『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脚步声在朝她靠近。
    对方在朝她走来。
    明琅浑身紧绷,心想对方要干吗,跟她打一架吗?
    她虽然打不过公司精英,但撂倒一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银发绿眼、气质清峻的男人。
    明琅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几乎愣住了。
    她语文不好——现在就没几个语文好的人,基本上每个人的脑子都被短视频和流行语塞满了,没有给文学留下任何余地。
    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canalsocallmeDan,that’swhatmostpeoplecall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
    ⒁()_[()]⒁『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
    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findanotherplace,thereareinnocentcivilians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
    ()怕(),
    ”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
    想一下他的外貌,
    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
    明琅睁大眼睛,快速点了点头。
    Dan低声说:“听话的姑娘,我相信你。”他这么说着,却始终没有松开她的口鼻,“家里有皮肤缝合器吗?”
    明琅摇头。
    “针线呢?”
    明琅点头。
    “去拿来。”Dan说道,“当个聪明的姑娘,不要出声,好吗?”
    话是这么说,明琅却听见了一道清晰的上膛声。
    紧接着,滚烫的枪口抵住了她的太阳穴——枪口是烫的,说明开过火。
    他在威胁她,礼貌而客气地威胁她。
    明琅知道自己应该害怕,心脏却怦怦狂跳起来
    。
    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暗恋与死亡,两个绝不会相遇的词汇,缓缓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阳穴发麻,手指发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战栗。
    连吞咽唾液,她的喉咙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这时她转头告诉他,她喜欢他,他的枪口还会如此平稳地贴在她的太阳穴上吗?
    明琅没有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针线递给他。
    Dan接过针线,看了她一眼:“谢谢。”
    明琅摇摇头。
    昏暗的卧室内,Dan放下手-枪,脱下黑色大衣,露出鲜血淋漓的衬衫。
    明琅默默盯着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热吗?
    或许是认为她没有威胁,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视,平静而自然地解开了染血的衬衫,露出坚实而均匀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颤。
    学校里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纤细,她第一次看到这种强壮得几近优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结实而富有弹性的线条都会浅浅起伏,充斥着冷峻而凌厉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锁骨下方,有一个鲜红的枪洞。
    红艳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洁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几分艳丽。
    Dan微低头,简单用打火机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凿进了枪洞。
    血肉被锋利刀刃撕裂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干净利落地剜出了子弹。
    他用两根手指捏住带血的子弹,瞥一眼上面的标识,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砰的一声轻响,吓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别怕,等下我会把垃圾带走。”
    明琅抿嘴,摇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
    Dan拿出一瓶急救喷雾,潦草地在伤口上喷了几下。
    接着,他开始穿针引线,面无表情地把针头刺入皮肤。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动作却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锐地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可是为什么呢?
    他身上有太多谜题。
    比如,他叫什么,真的叫Dan吗?
    他是公司的人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要住在她家对门?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干什么?
    他无时无刻不表现得温和客气,是因为性格如此,还是为了掩饰什么?
    还有,他受伤以后,为什么要到她家来,是因为觉得她胆小懦弱不敢报警,还是因为认为……她可以信任?
    明琅心绪混乱纷繁,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又怕他说出一个惊天大秘密,把他们彻底捆绑在一起。
    她喜欢他,但还没有喜欢到这种程度。
    还好,Dan始终一语不发,直到缝完伤口,都没有说话。
    明琅又不高兴起来,不知是因为Dan的疏离和戒备,还是因为自己隐隐的怯懦——她一直期盼不平凡的生活,真正的不平凡摆在她的面前时,她却选择了缄口不言。
    明琅垂头丧气,一边对自己感到深深的失望,一边希望Dan能快点儿滚。
    她作为暗恋的一方,对Dan都没有多少关心,Dan就更不必说了。她不希望自己哪里没做对,被自己暗恋的人一枪毙掉。
    Dan迅速穿上衣服,把枪插回枪套,递给她一张信用芯片。
    明琅一愣,小声问:“这是……”
    “钱。”Dan言简意赅,“谢谢你收留我。”
    “不用……”
    “不用跟我客气,我不缺钱。”Dan把信用芯片放在床上,提起垃圾袋,起身走向窗户。
    片刻后,他停下脚步,微侧头:“对了,不要用钱去买芯片。芯片马上要被取代了。”
    说完,他打开窗户,单手撑住窗台,纵身一跃,消失在了昏黑的夜色里。
    明琅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去,拿起那张芯片。
    纯黑卡面,右下角一行深蓝色的字体,对准灯光,可以在字体上看到华贵的鎏金。
    ——沈澹月。
    澹,Dan。
    他的中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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